經濟部商業司研擬『債務催收公司管理條列』草案,增訂『擋債律師』條款,未來債務人可委任律師出面阻擋催收公司,銀行預期將來大家「法院見」,未來催收勢必更加困難,可能影響銀行未來放款意願。
 

        經濟部研擬的草案規定,債務人已委請律師代為處理債務並以書面通知債務催收人時,債務催收人應向該律師洽商催收,違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光是就條文的文義來看,看似剝奪債權人的催討債務的權利,好像對銀行很不公平!尤其,根據民法的規定,
債之消滅,也就是債務的消滅,指債之關係因清償、提存、抵銷、免除、混同而消滅。清償人(包括債務人或第三人),依債務本旨實現債務內容,債之關係因而消滅之行為。民法上關於債務清償的主體,一是清償人,另一為受領清償人。清償人可分為兩類:(1)債務人或其代理人:除因債之性質所不許者外,債務人可委由其代理人或使用人為清償,且此時代理人,亦不受雙方代理之限制;(2)第三人:債之清償有利於債權人債權之實現,所以得由第三人為之,其包括一般第三人之清償與利害關係人之清償。而所謂與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者,指第三人因清償而發生法律上之利害關係而言,僅有事實上關係者,尚不包括在內。且利害關係人所為之清償,債權人不得拒絕。第三人清償,原則上應允許,但有例外:A.當事人訂定禁止第三人清償之約定。B.債之性質:給付以債務人之性質、人品、技能為條件者,則不得由第三人清償。 

此外,新法還給了奴高度「尊嚴」,債務催收公司管理條例中規定,催收人員罵卡奴,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現在即使「公然侮辱」總統,依現行法律,不過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罵卡奴的刑責是罵總統的十倍。 

   

經濟部研擬的草案中規定,債務人已委請律師代為處理債務並以書面通知債務催收人時,債務催收人應向該律師洽商催收,違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草案最快三月送立法院立法。在這個前提下,台灣將出現「專門擋債」的律師新興行業,「擋債律師」只要發出律師函通知,債權人就不得接觸債務人。 

銀行業者說,如果「擋債律師」興盛,小額債權追討尤其困難,因為原先可委託催收公司的案件,現在都要進行法律訴訟,訴訟不但成本高,且追討困難,銀行將因為債權回收困難度提高,嚴縮放貸條件。 

業者認為,其實法律不應剝奪催收業者向債務人接觸機會,因為「擋債律師」出現後,可能一句「依法辦理」,就讓一些本來可以經由協商,且不必上法院的案件都要打官司,更浪費司法資源。 在這個前提下,法院的卡債案件肯定會爆大量遽增。據了解,台北地院目前每名法官的「卡債案」,正以每月新增五、六百件的速度增加中,在擋債律師出現後,未來的訴訟案件,會更難以估計。  

 

「消費者」以信用卡獲取金錢、物品或勞務為目的,向特約商店以簽字記帳的方式購物、取得服務或享受其他利益,無須以現金付款,等到未來一定期間內向發卡機構繳款結帳之一種記帳消費之資格法律關係。銀行與消費者約定日後由消費者依債之本旨,實現債務內容,致債之關係消滅。一旦「消費者」繳不出錢來而淪為卡奴時,如果遇到銀行或其委託「債務催收公司」不當的催收,真要成天提心吊膽!現在的催收手法愈來愈惡劣,有: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犯罪手段,以傷害人身體、名譽、財產,以暴力態度、大聲粗暴言語、多數人闖人、電話重覆騷擾、匿名電話等、或向卡奴父母、親朋等人要求支付或為騷擾……遊走於犯罪邊緣的行為,如果不能有適當的法律保護,將會造成卡奴精神上很大的壓力。  


SUMMERBLUE:之前待過銀行貸款部門的朋友告訴我這訊息。這新興行業好像有很多稱呼:債務託管、消貸爭議、擋債律師。尚且不論名稱是什麼啦,內容都是說卡債族可以委請律師和銀行『談判處理』債務問題。 之前的債務協商是銀行單方面提出條件要債務人接受,但據瞭解實際通過債務協商的人很少,而通過債協的人截至目前為止己經有八成的人又因為繳不起而違約了。現在經濟部商業司重新站在債務人的角度來立法,以期讓債務人也有機會透過專業人士來和銀行交涉,並適度制衡銀法非法委外不當討債的行為。

據我瞭解之後,其實這方法確實可行,在銀行將債權列入呆帳之後,並等待以一成賣給資產管理公司(AMC)之前,由律師出面代替卡奴以四~五成的價格買回原有的債務。這對銀行、卡奴及社會都會有好的循環,至少不用聽到誰又攜子自殺啦..誰又被非法討債公司逼死等等的社會新聞。

當然啦!這還是會有問題咧!只要是人在做事就一定會有問題。整個流程的可行性很高,但問題會出在律師,或者是所謂的債務託管公司身上。這是現在社會最恐怖的一環了,任何真的事物一定都會出現假的。朋友離開了多年的銀行部門出來開了這樣一間公司,也提供了我這訊息,我個人認為很讚!畢竟當初和他在貸款部門合作這麼久,我笑說:現在的卡奴他也要負一點責任啦!所以很值得推廣這訊息給卡奴瞭解,但我還是問了朋友,確定律師真的會負責到底嗎?朋友說,至少目前己有成功案例囉!

經濟部的立意很好,是為了讓有心解決債務問題的人多一項選擇!只是資訊很多,而人們辨別資訊的能力太差!網路上一搜尋就有很多資訊可供查閱,誰真誰假也能多去瞭解!所以,如果身旁的類似的問題的朋友,還請告知他們這資訊!至於如何決定?看倌自行判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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